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关于组织申报学校评价改革研究课题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称《总体方案》)以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称《指南》)的要求,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受教育部综改司委托,开展新时代全国教育评价改革评估监测,成立“基于问题监测的学校评价改革研究”课题研究组(以下简称“课题组”),以问题监测为基础,探索学校评价改革的方法、策略和路径,推广评价改革的典型经验。为此,我院现组织申报参与该研究的课题单位,并发起组建由课题单位组成的“学校评价改革联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基础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
(二)职业教育学校,包括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
(三)高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等学校。
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单位、教育评估与监测机构在以上三种学校类型中,自愿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培养目标明确;
(二)申报单位领导具有较强的质量管理和评价能力,积极支持开展学校评价改革的研究;
(三)申报单位在评价改革方面有其他典型经验,如有相关课题研究、论文发表、成果获奖或新闻报道等。
(四)课题单位愿意提供学校评价改革研究任务完成所需的制度、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单位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结合区域学校发展实际,围绕学校评价改革的理论问题、体制机制问题、方法与技术问题等,自主选择一项主题,填写《“基于问题监测的学校评价改革研究”课题学校申报表》(附件),并报送至课题组指定邮箱。
(二)组织评审。课题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通过材料评审的单位确定为“基于问题监测的学校评价改革研究”课题单位,并下发批示通知。
四、工作任务
(一)课题研究。课题单位根据自选研究主题,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学校评价改革研究。课题组在标准研制、工具研发、技术与方法等方面向课题单位提供研究的专业指导和支持。
(二)合作交流。课题组为课题单位之间开展评价资源共享、成果交流、问题解决等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每年定期召开“学校评价改革论坛”,邀请课题单位,就评价改革的进展、成果、成效等进行经验交流。课题单位积极参与课题组组织的研究和交流活动。
(三)推广成果。课题单位可根据本校评价改革问题解决、推进策略与路径、方法与技术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进行成果提炼和典型经验总结。课题组为成果推广搭建平台,向教育部相关司局、教育报刊推广课题单位的典型经验和研究成果。
四、具体要求
(一)申报学校填写《“基于问题监测的学校评价改革研究”课题学校申报表》(附件1),并盖章。
(二)《申报表》纸质文件3份,电子稿(文件名格式为“单位全名+研究主题”),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1.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欧式一条街兴隆路20号重庆市教育评估院(400020)。
2.邮 箱:cqspgyjjs@163.com
3.联系人:胡 方 023-67716117
张晓亮 023-67662100 17388224150
附件:“基于问题监测的学校评价改革研究”课题学校申报表
“基于问题监测的学校评价改革研究”课题组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2021年5月31日
附件:“基于问题监测的学校评价改革研究”课题单位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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