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5日,“第十四届高等教育教学督导、质量评价与质量保障能力建设学术年会”在深圳技术大学召开。来自全国各高校负责教学督导、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领导和研究人员600余人汇聚一堂,共同探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和教学督导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新举措,分享教学督导的成功案例和研究成果。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应邀参加此次盛会,党总支书记、院长刘云生参会并做了主旨报告。
刘院长以《高等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评价到底何为?》为题,首先探讨“教育评价与教育质量是什么关系”这一问题,综合分析了国际流行的四种观点:一是评价与质量提升没有关系,二是评价和质量提升相互对立,三是评价可以带来质量提升,四是评价与质量提升一体两面,提出“教育评价应该是确立、判断、影响教育质量的活动”这一重要观点。
刘院长提出,基于教育评价“确立”教育质量的功能,首先应健全高等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随着多种、多项、多轮评估的开展,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的标准意识明显增强,但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质量标准内容不够适切、结构不够完整、体系不够健全、更新换代不够及时等突出问题。构建高等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应该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学本化——锚定学习质量基点,二是坚持立体化——明确教育质量范畴,三是坚持多向度——完善教育质量结构,四是坚持最优化——确立高质量发展规格,五是坚持动态化——生成教育质量标准。
刘院长认为,通过教育评价判断高等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状态时,一要充分考虑,将条件质量、过程质量、结果质量、主体质量都考虑进去;二要抓住关键,通过科学、适切的工具采集质量数据;三要识别真相,质量事实描述要有立体感、场域感;四要价值审视,开展质量判断要先逐条判断,再综合判断;五要要素齐全,通过质量比较分析、本体描述、发展轨迹等形成质量画像。
鉴于教育评价能“影响”教育质量,刘院长指出,一方面,要通过建立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共同体,营建高等学校教育标准引力场,健全高等学校教育发展评价支持链,丰富高等学校教育发展工具箱,提升高等学校教育发展评价力,完善高等学校教育发展优控台等方式,推动高等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另一方面,要通过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发展无感评价,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发展人本评价,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发展元评价,建立高等学校教育评价结论分级运用机制等方式,防止掉入高等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评价陷阱。
报告的最后,刘院长表示,应让“教育评价”与“教育高质量发展”在高等学校互动变革中踏浪前行,携手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教育!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重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电话传真:023-67715619 电子邮箱:cqspgy@126.com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欧式一条街兴隆路20号 邮编:4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