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
北京师范大学 董奇
『编者按』《教育部2007年工作要点》指出“建立国家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开展中小学生学业情况监测试点”,这是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实现重大转变的一个标志性的工作机构。为帮助读者了解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情况,在此刊载几位从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专家、学者的文章,以飨读者。
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对基础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快基础教育的发展已经成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把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途径。基础教育质量成为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为此,建立全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势在必行。通过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可以有效推进素质教育的落实,大力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切实实现教育行政与管理部门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专业化,提高管理效能,这也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应注意以下五个方面:
一、应将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作为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督导制度是我国法定的重要教育制度之一。从世界范围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实行教育督导制度作为现代化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教育督导制度既是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有效的教育监督制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教育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我国的教育督导部门在较长的时间内是以“督政”为主要职责的,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随着我国基础教育从改善办学条件、普及义务教育向强调内涵式发展、重视提高教育质量的转型,我国教育督导部门的职责要从侧重“督政”逐步转化为“督政”与“督学”并重,以推动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是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有效履行“督政”与“督学”的职责的关键环节。
二、要树立正确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指导思想和原则。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应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以构建基础教育监测体系为重点,通过对全国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准确把握基础教育质量的现状,科学分析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探索人才成长的规律提供依据。要通过对全国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工作,为教育管理和教育决策提供准确、有效的依据。监测内容的选择要立足科学规律,同时考虑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对监测结果的分析,引导对基础教育的社会舆论。要强调监测过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防止因为监测内容与监测过程的不规范带来的负效应。
三、要逐步形成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基础教育监控网络,建立起覆盖全国的教育质量监测系统。我国的基础教育规模巨大,仅靠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是很难实现对基础教育的质量监测工作的,因此要构建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监测网络,形成由国家提供监测的标准和技术、省市负责本地区的规划、县区具体负责监测实施的格局,以便为国家制定和调整政策提供更加及时、科学、准确的依据,为地方的教育行政和教育管理提供支持。
四、国家和地方财政要划拨专项经费,用于监测工作的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手段,同时监测工作是一项持续稳定、科学规范、具有很高技术性的系统工作,需要一定的费用投入。以美国为例,美国的联邦教育进步评价项目的费用直接由美国国会拨付,每年1亿多美元。考虑我国基础教育量大面广的特点,我们建议国家和地方财政均应划拨专项经费,用于监测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与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相关的专业人员的培养和专业队伍的建设。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是一个多领域专家共同参与、具有很高技术含量的工作,涉及心理与教育测量学、教育评价学、教育统计学、学科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学、教育经济学以及教育管理与政策分析等多个领域。这其中尤其以心理与教育测量学和教育评价学为重要。然而目前我国这两个领域的研究人员数量还很少,研究水平也有待提高,因此加强相关专业领域人员的培养,壮大专业队伍非常必要。具体的措施包括委托有实力的大学专门设立相应的专业,加强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力度,与国际相关领域的知名学术机构建立学术联系,加强国际间的学术交流等。
文件来源:人民教育2007.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