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简报(二)
重庆市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工 作 简 报
第 二 期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2011 年 3月 16日
本 期 要 目
【工作简讯】
评估院到沙坪坝区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调研 …… 2
开县临江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的“四要”原则 ……… 2
石柱中学尝试综合素质“多元化扬长评价” ……… 2
涪陵实验中学全面开展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 3
【经验交流】
开县临江中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 3
【工作简讯】
评估院到沙坪坝区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调研
2011年3月10日,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基础教育评估所负责人带领一行人,对重庆市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部分实验学校进行了过程调研。调研组分别到了沙坪坝区的凤鸣山中学和沙坪坝实验中学。在调研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两所学校校长对开展该项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初期工作做了充分的肯定,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在交流中,就如何处理好课程设置与综合素质评价的关系、学生日常素质评价记录与电子网络平台中典型素材上传的关系、多元评价主体理论架构和实践操作的转化等问题,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沟通,取得了共识。
开县临江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的“四要”原则
开县临江中学利用成为重庆市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试点校的新课程改革机遇,积极开展高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江红光校长强调综合素质评价要做到“四要”原则:思想观念要重视,评价过程要真实,证书材料要翔实,评价环节要扎实。学校根据市教委的文件精神和市教育评估院的工作要求,本学期开学初制定了符合本校校情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重在改变原先过分重视学生学习成绩而忽视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方式,从全面育人的角度出发促进学生的个性成长。学校把是否对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态度作为教师评价的出发点。举办了高一年级学生成长记录袋展示活动,开展了政策宣传动员、相关人员(任课教师、评价小组的学生)培训、试评、实证材料收集和审核、相关结果公示、数据上报等各项工作。
石柱中学推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多元化扬长评价”
在本学期,石柱中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多元化扬长评价”实践与探索。他们根据《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渝教基〔2010〕66号),制定了“多元化扬长评价”实践方案。方案针对学生个性品质的差异性,重视学生扬长评价,突显学生个性品质和道德修养的习得。为此,学校制定了“一级指标五个维度,二级指标二十四个层面”的评价体系。评价主要体现了多角度、多视野、多元化立体评价特点。
石柱中学还对“家长和社区评价”的可操作性与真实性作了有益尝试。积极探索评价结果以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的双重呈现的形式。在本期开始,学校为每位班主任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文本呈现方式。
涪陵实验中学扎实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涪陵实验中学开学以来,认真、负责、扎实地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学校依据《重庆市普通高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建立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机构;制定了《重庆市涪陵实验中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重庆市涪陵实验中学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细目表》,《重庆市涪陵实验中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学校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高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加强对学生的宣传,让学生了解高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具体实施办法。目前,本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正在顺利开展之中。
【经验交流】
开县临江中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一、 道德与公民素养
(一)测评点
1.道德素养。(1) 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2) 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3)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4)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5)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6)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7)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8)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和日记。(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10)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11)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12)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13) 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1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1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公民素养。(1) 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4)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5)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7)见义勇为,敢于斗争。(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9) 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二)实证材料
班主任评语。遵守纪律情况的记录。担任班级、社团、学校等社会工作或参加社区服务等情况记录。在班级值日、学校环境保洁等方面表现记录。参加环境教育等专题教育情况的记录。校级以上德育方面的获奖证明。言行、习惯等方面的特例观察记录。校级以上违纪处分或违法等记录。
二、学习与创新能力
(一)测评点
1.学习态度、方法以及学业表现。(1)学习主动,对知识有好奇心,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2)在学习过程中注意力集中,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3)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4)制定并落实有效的学习计划。(5) 制定并落实有效的学习计划。(6)能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学习。(7)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8)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9)课堂表现优秀,回答问题等质量高。(10)作业质量高。(11)阶段性考试、考查成绩良好。
2.创新和实践能力。(1)在作文、模型制作等方面表现出丰富的想象力。(2)善于收集、整理、运用信息。(3)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研究活动。(4)见解独到,能够创造性解决问题。(5)实验、实践等学习环节表现良好。(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可的社会实践等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7)自己设计并实施创造与发现活动。
(二)实证材料
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课堂表现及作业情况记录。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阶段性考试与考查成绩表。有关课外阅读笔记等自学成果。研究性学习情况记录及代表性成果。有关选修Ⅱ课程修习情况记录。在校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或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理化生实验记录及考查成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课堂表现记录及考查成绩。综合实践活动记录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创新思维的代表性作业及作品。发明创造等证明材料。校级以上科技创新类获奖证明。
三、合作与交流
(一)测评点
1.善于合作。(1)珍视集体荣誉,在集体活动服从分工。(2)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3)与他人共事善于求同存异,并能正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4) 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2.乐于交流。(1) 乐于参加集体活动。(2)乐于接受同学、师长合理的建议。(3)愿意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成果。(4)能以恰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建议。
(二)实证材料
参加辩论、演讲等活动的情况记录。参加集体活动为集体争得校级以上荣誉的证明。与他人合作的典型表现记录。
四、运动与健康
(一)测评点
1.体育运动。(1)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2)体育课、体育活动中表现良好。(3)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特长
2.身体健康。(1)具有健康的身体。(2)体检情况良好。(3)精力充沛。(4)环境适应能力强。(5)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6) 注意安全,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拒绝毒品。(7)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3.心理健康。(1)情绪比较稳定协调,基本上能保持较好的心境,一般情况下对自己的情绪反映能把握好时机和分寸。(2) 兴趣广泛,对某些方面的兴趣有稳定性和专注力。(3)行事有较明确的目的,有一定的自制力和调节力,有克服困难的恒心和毅力,基本上懂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4)自尊、自重,能正确地认识和悦纳自己,在法律和道德所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追求和满足自身需要。(5)对生活有较大的热情,积极进取,能较愉快地感受到自己的进步,性格较为开朗。(6)与家庭成员、老师、同学大都保持比较和谐亲密关系,对友谊有正确的理解。(7)了解高中学生基本的生理、心理特点,与异性同学有广泛友好的接触,对外界的各种诱惑有较强的抵制能力。(8) 能面对现实并以积极的态度适应环境,个人目标和行为经过努力能与社会、学校的要求基本一致,能识别和抵制不良的社会影响。
(二)实证材料
平时锻炼身体观察记录。体育与健康课堂表现记录及考查成绩。校级以上运动竞赛获奖证明。身体检查记录。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情况记录。心理健康状况观察记录。
五、审美与表现
(一)测评点
1.审美。(1)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2)衣着得体,穿戴整洁、朴素大方。(3)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参加迷信活动。
2.表现美。(1) 积极参加音乐、美术等课程的学习。(2)积极参加艺术活动。(3)善于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实证材料。
参加班级、学校等组织的文艺活动的记录。音乐、美术等学科课堂表现及考查成绩。校级以上艺术类获奖的证明。在校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艺术作品。